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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了好多事

我發現我都會自己躲起來
 
不會告訴別人自己的不開心
 
我 喜歡被發現
 
而不是 讓人發現
 
兩者之差對我來說有很大的距離
 
被發現 可以讓我覺得自己更有存在感
 
讓人發現 感覺卻是自己在耍任性
 
可能別人並不那麼覺得
 
但 對我而言就是這麼的一個情況
 
我常會覺得自己做的事
 
有可能 這一刻會讓人記得
 
但也有可能幾天后幾個小時後甚至幾分鐘後
 
就會被淡忘掉
 
我就是那麼一個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存在感的人
 
我是真心的喜歡人家因為我而笑
 
但我也在想
 
我到底為什麼會喜歡這樣呢
 
是不是想讓人記得我
 
還是就純粹喜歡快樂的環境
 
我已經開始迷茫
 
不過即使再迷茫
 
我依然會繼續貫徹逗人開心的使命
 
沒什麼特別原因
 
只覺得這才像我  :)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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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彤の心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