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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了好多事
我發現我都會自己躲起來
不會告訴別人自己的不開心
我 喜歡被發現
而不是 讓人發現
兩者之差對我來說有很大的距離
被發現 可以讓我覺得自己更有存在感
讓人發現 感覺卻是自己在耍任性
可能別人並不那麼覺得
但 對我而言就是這麼的一個情況
我常會覺得自己做的事
有可能 這一刻會讓人記得
但也有可能幾天后幾個小時後甚至幾分鐘後
就會被淡忘掉
我就是那麼一個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存在感的人
我是真心的喜歡人家因為我而笑
但我也在想
我到底為什麼會喜歡這樣呢
是不是想讓人記得我
還是就純粹喜歡快樂的環境
我已經開始迷茫
不過即使再迷茫
我依然會繼續貫徹逗人開心的使命
沒什麼特別原因
只覺得這才像我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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